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 (略) (略) 麟法高速公路工程1号路面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 — 2024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
传 真:0917—*
通讯地址:扶风县城新区 (略) 环境保护局扶风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3年12月21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别 | 受理依据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麟法高速公路工程1号路面拌合站项目 | (略) 扶风县法门镇韩中村 | (略) (略) | 陕西天光 (略) | 报告表 | 备案文件 | 该项目位于法门镇韩中村,占地面积21348.11平方米。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6万元。建设年产15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年产40万吨水稳生产线项目各一条,封闭式料棚一座。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扬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机械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扬尘采取六个百分百措施减少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设置的化粪池收集后由周边农户拉运,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建筑垃圾收集后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运行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①大气环境: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料库上料斗设置于彩钢棚全封闭厂房内并在上方设置“三面围挡和一面软帘+集气罩”收集上料粉尘,再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筒以轻质柴油作为燃料,燃烧废气以及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集气管道收集后汇入1根管道进入“集气管道+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处理后排放;矿粉筒仓顶部设有仓顶除尘器,含尘气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大部分尘粒落入筒仓内,净化后的气体由阀板孔、排气口排出;沥青烟气经集气装置+烟气处理装置“喷淋塔冷却+干式除雾器+电补焦油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骨料上料粉尘通过设置“三面围挡和一面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02)排放;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顶部设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含尘气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大部分尘粒落入筒仓内,净化后的气体由阀板孔、排气口排出;搅拌过程全程封闭式操作,并且搅拌过程为湿法作业,无粉尘产生;骨料料库及配料系统设置彩钢棚全封闭厂房,留进出口通道敞开,料库顶安装有水雾喷淋除尘设施,配料斗位于料库内,做到三围一盖,骨料输送带封闭,控制落料高度和传送速度,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运营期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工业粉尘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②水环境:该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③声环境: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合理平面布置、高噪声源进行基础减震、隔声,设置隔离围墙、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行期主要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废水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末、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石料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危险废物(沥青焦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废油桶、废导热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轻柴油罐区及沥青罐区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同时在其周围设置围堰,减少垂直入渗影响范围,防止污染物渗漏到地下污染土壤。 |
备注:1个项目文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