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关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养护*级资质的意向公告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关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养护*级资质的意向公告 | ||||||
---|---|---|---|---|---|---|---|
项目编码 | DSCQ2024B5D* | 挂牌价格 | 详见公告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3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29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3 17:00:00 |
标的基本信息 | ||||
---|---|---|---|---|
(略) (略) 关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养护*级资质的意向公告 (略) (略) (略) 属国有企业,因公司业务拓展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 (略) 工程施工总 (略) 养护作业资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收购资质的要求 同 (略) 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略) 面养护*级资质、桥梁养护*级资质、隧道养护*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的有效期至少至2026年12月31日(以资质证书上的有效期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最新发文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意向企业要求: 1、企业必须为在四川省内注册、 (略) ,具备第一条中的资质要求,且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业绩良好,能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2.企业具备建造师、三类(A、B、C)人员、五大员、工程师、专业技工等其他相关人员,且所有人员至《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前拟出安置措施或计划书; 3.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股权结构清晰,目前无在建工程、无股权质押、无欠缴税费、无对外担保、 (略) 罚、无经济方面的犯罪记录、无亏损等,企业目前无仲裁、诉讼、执行案件,目标企业 (略) 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在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7.在近三年内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招投标活动; 8.近三年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9.企业债权债务清楚,并向我公司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及债权债务基本情况。 (二)如意向企业具备前述资质,但需要以资质剥离到新 (略) 名下来完成交易的,意向企业需满足第一条第(一)项中的1、2、3、4、6、7款要求, (略) 需满足第一条第(一)项中的3、4、5、6、7、8、9款要求,且已 (略) 必须在四川省内注册, (略) 将 (略) 的股权收购。 二、收购方式 (略) 进行100%股权收购。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需持以下有效证件及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5.企业近三年业绩介绍(无业绩需注明); 6.提供本公告收购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企业人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7.所有股东同意股权全部转 (略) 债权债务承诺书(所有股东签字按手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8.收购涉及到的意向企业基本情况表、承诺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9.所有股东同意股权全部转让的《股东会决议》(所有股东签字捺印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会决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全体股东同意转让目标企业100%股权并参与后续的竞争谈判; 10.所有股东出具同意自 (略) 债权债务的承诺书; 11.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缴纳情况; 12.意向报价单(需含分项单价和合计总价); 13.资质剥离方式下的意向企业除提交1-12项资料外,还 (略) 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缴纳情况、企业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股东出具同意 (略) 债权债务的承诺书(所有股东签字捺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以上除第7、8、9、10、12和13项中“股东出具同意 (略) 债权债务的承诺书。”需提供原件外,其余项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二)报名时间 从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3日18时00分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形式 1、现场报名地点:四川 (略) ( (略) (略) 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天天向上写字楼5栋1单元6层)。 2、线上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略) 指定邮箱:*@*q.com。注:相应的纸质材料邮寄至四川 (略) ( (略) (略) 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天天向上写字楼5栋1单元6层),原件备查。 (四)联系方式 魏先生:028-*。 四、结果确认方式 我公司将对报名材料及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如在规定期限内报名超过两家的(含两家),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谈判小组通过综合比选,以资质优、价格低、债权债务少的目标企业优先,确定目标企业。我公司将自行或委托有关第三方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尽职调查等有关工作; (略) 要求前提下,完成我 (略) 内部审批流程后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略) 变更登记及资质移交等手续。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及资质移交等手续所需费用由目标企业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 ||||
交易条件 | ||||
挂牌价格 | 详见公告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魏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28-* |
交易须知 | ||||
---|---|---|---|---|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风险提示 |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 (略) 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