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教学实训中心项目实训室桌椅采购(设备购置部分)(第二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8日16: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述文、秦晓波、饶怀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 (略) 6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香 (略) 19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6-*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略) 教学实训中心项目实训室桌椅采购(设备购置部分)(第二批)招标文件(*).zip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2-04A-2022-D-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教学实训中心项目实训室桌椅采购(设备购置部分)(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2.新增合同条款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9-19 09:30:00,更正为:2022-09-2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9-19 09:30:00,更正为:2022-09-23 09:30:00。
(一)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中技术部分“产品检测情况评价”: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今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带有“CMA、ilac-MRA、CNAS”标志的主要产品检验(测)报告进行评分,检验(测)结果达到合格(或符合、或通过)的,每份检验(测)报告得3分,满分9分。 1、办公桌检验(测)报告,包含:*醛释放量、苯、*苯、二*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产品有害物质(镉Cd、铅Pb、铬Cr、汞Hg、锑Sb、钡Ba、硒Se、砷As)。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2、钢木折叠条桌:*醛释放量、苯、*苯、二*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产品有害物质(镉Cd、铅Pb、铬Cr、汞Hg、锑Sb、钡Ba、硒Se、砷As)。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3、网椅:*醛释放量、苯、*苯、二*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产品有害物质(镉Cd、铅Pb、铬Cr、汞Hg、锑Sb、钡Ba、硒Se、砷As)、,阻燃性检测试件表面未发现续燃或阴燃现象,符合QB/T2280-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注: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须满足以下条件:检测报告必须为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颁发的,各项检测指标均显示为合格,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检测报告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所有,还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同时提供报告在全国认证 (略) (http://**)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明确标识出评审要求须检测的各项指标的位置。检测产品名称与评分细则中不完全一致的,经评委认定后可认同为同一产品的,视为予以计分。”
更改为:“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今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带有“CMA、ilac-MRA、CNAS”标志的检验(测)报告或承诺函进行评分,检验(测)结果达到合格(或符合、或通过)的,每提供一份检验(测)报告或每承诺一项得3分,满分9分。
1、办公桌检验(测)报告,包含:*醛释放量、苯、*苯、二*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产品有害物质(镉Cd、铅Pb、铬Cr、汞Hg、锑Sb、钡Ba、硒Se、砷As)。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如提交承诺函,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本项检测主体和检测内容的检验(测)报告,检验(测)结果达到合格(或符合、或通过),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条桌检验(测)报告,包含:*醛释放量、苯、*苯、二*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产品有害物质(镉Cd、铅Pb、铬Cr、汞Hg、锑Sb、钡Ba、硒Se、砷As)。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如提交承诺函,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本项检测主体和检测内容的检验(测)报告,检验(测)结果达到合格(或符合、或通过),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网椅检验(测)报告,包含:*醛释放量、苯、*苯、二*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产品有害物质(镉Cd、铅Pb、铬Cr、汞Hg、锑Sb、钡Ba、硒Se、砷As)、阻燃性检测试件表面未发现续燃或阴燃现象。符合QB/T2280-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如提交承诺函,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本项检测主体和检测内容的检验(测)报告,检验(测)结果达到合格(或符合、或通过),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注:1、提供检验(测)报告的报告主体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曾经生产的同类产品(办公桌、条桌、网椅)、或根据项目需求尺寸定制的产品(办公桌、条桌、网椅)样品。2、提供检验(测)报告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检验(测)报告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所有,还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同时提供报告在全国认证 (略) (http://**)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需在提供的检验(测)报告中,明确标识出评审要求须检测的各项指标的位置;检测产品名称与评分细则中不完全一致的,经评委认定后可认同为同一产品的,视为予以计分。4、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八、验收”补充第7点:(七)为保障货物质量,*方在验收同时对*方交付的产品进行1至2项抽检,检测内容由*方指定,检测费用由*方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方须在天内进行整改并提交符合国标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如果整改次依然不合格,则*方有权退回全部货物,*方须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同时解除中标资格,*方按中标金额的5%对*方处以罚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 (略) 680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香 (略) 192号
联系方式: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述文、秦晓波、饶怀
电话:0756-*
(略)
2022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