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69号)文件要求,我区围绕专项戴帽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指标、农业产业发展到户奖补、乡村建设、政策性补贴等方面对到县的8288万元资金进行分配,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区生态移民局分配2936万元(含32万元项目管理费),区农业农村局分配1308万元,坝黄镇分配620万元,川硐街道分配290万元,和平乡分配215万元,滑石乡分配499万元,锦江街道分配100万元,六龙山乡分配290万元,区就业局分配750万元(含300万元后扶资金),桐木坪乡分配585万元,瓦屋乡分配200万元,漾头镇分配100万元,云场坪镇分配100万元,正光街道分配100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分配195万元(含50万元项目管理费)。
附件:碧江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计划表.xlsx
碧江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