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提供房屋条件: (1)房屋位置:顺义区石园商圈区域内临街商铺(西至通顺路,东至顺和路,北至顺平路,南至平沿路);(2)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50平方米;(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若应答人为自然人,与身份证件一致。 3、应答人应为房屋产权人或房屋产权人合法授权代理人,房屋产权明确清晰(需提供相关房主有效证件、房产证明或相关房屋产权证明等)。 4、按照国家税率政策开具合格发票并明确税点。 (1)应答人为企业的,依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点。 (2)应答人为个人的,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月均租金大于10万元的,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点,月均租金小于10万元的,应开具符合法律法规的合格发票。 5、信誉要求:
(一)近3年内(应答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因应答人责任引起 (略) 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4)按照《 (略) 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二)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 (略) 提供的模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