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天合 (略) 编制的《乌兰双线穿越白杨河管段泄漏风险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2023年3月20日第十次局务会研究和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1837.64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略) 达坂城区,东南距达坂城区约2千米建设管段泄漏风险治理项目,拟在乌兰双线穿越白杨河上游1.2千米处新建RTU阀室一座,增设乌鄯原油和乌兰成品油管道线路截断阀,合建2A#监控阀室(地理坐标:东经 88°18′53.175″, 南纬 43°20′22.376″),当下游白杨河穿越段管道出现油品泄漏时可立即关闭阀门。配套建设0.08千米原油、成品油连接管线,原油管道和成品油管道采用同沟敷设、合并建站方式,两条管道净间距为1.2米,原油管道热煨弯管采用D610×10 L450M SAWL钢管,成品油管道热煨弯管采用D559×8 L450 M SAWL钢管。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 030—2022)相关要求。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减少对地表土壤和植被的破坏;工程结束后要对施工迹地进行全面清理和生态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方、碎石等主要用于回填,无法回填的外运至政府指定填埋场填埋。
(四)项目不设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达坂城中间站现有设施;管道试压水用于场地道路降尘及绿化。
(五)项目运行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加强管线的巡检工作,防止管线出现“跑、冒、滴、漏”,完善应急预案,管线出现泄露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风险,管线周边悬挂标志标识,落实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乌兰双线穿越白杨河管段泄漏风险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达坂城区分局(以下简称“达坂城区分局”)。
三、委托达坂城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