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评审专家: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广西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项目—水文地质勘查与物探勘查(*-*-ZHZB)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于2024年5月30日18时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提交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评审专家提交时,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 (略) 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联系人:覃旭理、谭斯少、王玉娇
联系地址: (略) 青 (略) 2号习艺基地A栋1号电梯3楼
附件:《广西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项目—水文地质勘查与物探勘查(*-*-ZHZB)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略)
2024年5月2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