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轮次 | 举报区县 | 举报详细地址 | 受理编号 | 受理时间 | 举报内容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5 | (略) 级例行督察 | 东光县 | 灯明寺镇中等村 | D1LD* | 2023/8/3 | 村北周庆强开设的有处生产塑料桶的工厂,加工时噪 | 部分属实 | 2023年8月4日,东光县副县长江兵带领灯明寺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周庆强塑料桶工厂位于村北胡同内,该工厂负责人为周庆强,经了解该工厂有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主要进行瓶盖注塑工艺,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电箱粘有封条,未进行生产。 现场检查时,该工厂未进行生产,厂区内无工人,工厂线路已断电,电箱贴有封条,封条日期2023年7月16日。该处工厂在镇政府自查时已关停,整改到期后仍未办理环评,下一步进行取缔。 | 东光县鉴于该加工厂为“散乱污”企业,已于2023年8月4日对该加工厂“两断三清”完毕。针对信访件反映情况,东光县举一反三,持续开展“散乱污”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动态清单,随发现随处置,做到动态清零。 |
20 | (略) 级例行督察 | 东光县 | 秦村镇崔站家村 | D1LD* | 2023/8/3 | 村东侧池塘被化工燃料污水污染,水体发臭。 | 部分属实 | 2023年8月4日,东光县政府副县长江兵带领秦村镇政府人大副主席王开明及环保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崔站村常住人口1256人,全村耕地2875亩,坑塘位于崔站村东南方向,西侧、南侧、北侧均为民居,东侧为农田,水面约1600平方米,地势低洼,该坑塘主要作用为农业灌溉引蓄水和降雨排涝。经查,坑塘周边为耕地、居民区,坑塘内未发现化工燃料污染物,坑塘周边未发现工业排污口,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及浮萍草,感官该坑塘水质清澈、无异味,坑塘周围树木、青草长势良好。经实地走访群众调查了解,该坑塘多年未进行清淤,坑边堆积少量生活垃圾,近日东光县境内普降大雨,造成部分垃圾涌入坑塘,形成水面漂浮物,坑塘与外界沟渠、坑塘不相连,造成雨天过后产生浮萍草。 | 东光县一是由秦村镇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员对坑塘水面漂浮物及周边垃圾、浮萍进行打捞清理, (略) 对垃圾进行转运集中处置,并于汛期结束后进行彻底清淤。二是设置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增设垃圾桶,按照《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垃圾倾倒习惯,确保坑塘长期干净、卫生、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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