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 (略)
关于支付2024年海南就业驿站(黄流站、大安站、万冲站、佛罗站、尖峰站、莺歌海站)管理运营服务项目费用
第二笔款项的公示
乐东黎族自 (略) 委托乐东杜斌 (略) 负责管理运营2024年海南就业驿站(尖峰站、佛罗站、莺歌海站)的日常工作,服务期限为#年(其中尖峰站自2024年2月6日起至2025年2月5日止;佛罗站、莺歌海站自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止)以及委托海南 (略) 负责管理运营2024年海南就业驿站(黄流站、大安站、万冲站)的日常工作,服务期限为#年(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书相关条款规定(第二笔款项为服务合同总金额的30%,于项目运营6个月后支付),拟拨付乐东杜斌 (略) 管理运营2024年海南就业驿站(佛罗站)第二笔款项#.5元、海南就业驿站(尖峰站)第二笔款项#元和海南就业驿站(莺歌海站)第二笔款项#.5元以及拟拨付海南 (略) 管理运营2024年海南就业驿站(大安站)第二笔款项#元、海南就业驿站(万冲站)第二笔款项#元和海南就业驿站(黄流站)第二笔款项#元。
以上六项金额合计为#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略) 提出。
???监督电话:0898-#( (略) )、0898-#(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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