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2024年度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
公示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三区三线”实施管理的意见》(鄂自然资函[2023]385号)《湖北省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自然资发[2023]28号)文件精神,我县结合2024年度实际用地需求,组织编制了《团风县2024年度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本次优化后,优化调整幅度未超过新增扩展规模的5%,从城镇开发边界外调入217.93亩,城镇开发边界内调出217.93亩,调入调出平衡,扩展倍数不变。现将团风县2024年度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为期30天。
公示方式:团风县自然资 (略) 公示公告栏。
意见反馈渠道:1.电子邮箱:*@*q.com
2.邮寄地址:团风县自然资 (略) 空间规划股;邮编:#。(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附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示意图。
团风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