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共青广场 (略) 一期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略) 甘露镇,东至江西天美 (略) 、南至怡心家园、西至怡心家园、北至怡心家园,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5.#°,N29.#°,地块总面积5787.63m2(约8.68亩)。
本地块历史沿革如下。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略) 2013年度 (略) 建设用地的批复》(赣国土资核〔2013〕1839号)可知,2013年以前本地块为 (略) (略) 茶山街道国有农用地,主要为林地和坑塘水面,地块于2013 (略) (略) 收储,2015年,共青广场 (略) 一期建设完成,本次调查为补做调查工作。
(略)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24-019)可知,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需要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 (略) (略) 委托江西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成立课题组,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时间为2024年11月。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综合得出:本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历史及现状均未堆存过固体废物;历史上曾为茶山街道国有农用地(林地和坑塘水面),地块无工业生产历史;本地块周边5 (略) 域内主要为住宅、商业和企业等,企业类型为服装制造,不涉及其他工业生产活动,根据周边企业污染分析可知,地块周边的企业生产活动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企业生产活动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