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技施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9〕109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水 (略) ,
建 (略) 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75%及社会投资人出资25%,招 (略) 水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技施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綦江区东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福林水库(中型)工程位于綦江区东溪镇福林村,集雨面积45.19平方千米,拟建最大坝高72.5米,坝顶高程500.5米,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灌区和供水)两大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水塔、引水隧洞、上坝道路和附属管理房等;输水工程主要由总干渠、新庙干渠、篆塘支渠、赶水支渠、场镇供水支管以及渠(管)线建筑物等部分组成,输水工程由主干渠、干渠、支渠组成,共 4 条总长 24 公里。工程开发主要任务是以农业灌溉和场镇供水为主,兼有灌区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拟建水库正常蓄水位498米,死水位455米,调节库容936万立方米,校核洪水位500.08米,总库容1124万立方米。工程建成后可以解决东溪、赶水、篆塘等镇18个村1.6万农村居民、6.92万场镇居民和3.68万亩的农田灌溉用水问题。
由于福林水库的修建,现东溪镇至大茶园的Y137道路部分位于水库H=498m蓄水位以下,为保证建库后道路通畅,本次拟对淹没的现Y137道路进行复建。建设内容主要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结构物、边坡支挡结构、取弃土场、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及景观工程、筑路材料。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9.09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设计规范、批复初步设计和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技施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派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代表,进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交底,处理移民安置设计一般变更等工作;开展农村移民生产开发和居民点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提出设计文件。不需要开展施工图设计的项目,提出实施技术要求;核定水库淹没影响范围;配合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按权属分解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提供技施阶段需完成的征地移民安置技施设计报告、底清理实施技术方案、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概算调整报告、根据验收需要,编制各阶段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报告。
2.5 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民验收结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水 (略) | 代理机构: | (略) 中平 (略) |
地址: | 地址: | (略) 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26-1至26-7 | |
联系人: | 徐明婷 | 联系人: | 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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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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