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 机场安检类设备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机场安检类设备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付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双源X射线安检机 | 详见附件 | 台 | 19 | 国内指定地点(北京、南京、佛山、成都、拉萨、马兰、东塔、临潼等19地) | 合同签订1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价格。 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最高限价494.*元。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12月26日
五、反馈渠道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传真:010-*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