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香格里拉市旺 (略) 制造水泥砖项目、香格里拉市代正 (略) 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6日-2021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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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尹建勇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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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香格里拉市旺 (略) 制造水泥砖项目 | 香格里拉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区 | 香格里拉市旺 (略) | 云南 (略) | 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25%,项目占地面积 *** m2( *** 亩),建筑面积 800m2,建设 一间车间,一间仓库 (略) 房,实现年生产 800万块水泥砖。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基本已经结束,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环境污染事件、投诉及扰民现象的发生, (略) “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 (略) 罚决定,现如今,施工期环境污染基本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已消失,无较大环境遗留问题。 二、运营期 1.废气 砂石料堆场建设堆料棚,采取封闭措施,顶棚安装喷雾装置。配料和搅拌等 (略) 采取封闭式作业。 (略) (略) ,并采取硬化,同时进行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食堂废 (略) 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 (略) 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 -2015) 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的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对风机等采用减震基础,对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略) 界噪声达标,禁止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收集、 (略) 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 (略) 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的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
2 | 香格里拉市代正 (略) 建设项目 | 香格里拉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区 | 香格里拉市代正 (略) | 云南 (略) | 建设项目总投资 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占总投资的 *** %,项目占地面积 2760m2(4.14 亩),建设1条水泥管制品生产线,年产1600t/a水泥管制品建设生活办公区及相应附属设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基本已经结束,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环境污染事件、投诉及扰民现象的发生, (略) “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 (略) 罚决定,现如今,施工期环境污染基本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已消失,无较大环境遗留问题。 运营期 1.废气 砂石料堆场建设堆料棚,采取封闭措施,顶棚安装喷雾装置。配料和搅拌等 (略) 采取封闭式作业。 (略) (略) ,并采取硬化,同时进行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食堂废 (略) 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 (略) 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 -2015) 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运营期间加强噪声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略) 界噪声达标,禁止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收集、 (略) 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 (略) 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的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
3 | 年产 3 万立方米商品 (略) 项目 | 迪庆经济开发区新仁村水磨房组 | 迪庆经济开发 (略) | 丽江 (略) | 项目总投资 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8.9%。项目新建 1 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搅拌机组、粉料储罐、骨料 库、减水剂储罐等辅助设施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3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做好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 施工废水一起经临时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减少施工期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严格控制生产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后,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排放限值要求; (略) 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2001)标准要求;禁止项目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 加强运营期污水管理,项目生产清洗废 (略) 理后,先回用于项目区生活污 (略) 理 (略) 门定期清掏,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砂石后进入三级 (略) (略) 回用于生产搅拌用水,禁止外派,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运营期间加强噪声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略) 界噪声达标,禁止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收集、 (略) 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 (略) (略) 置;产生的废机油设置1间6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 (略) (略) 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