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政法委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政法委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
标的名称:政法委涉案财物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政法委涉案财物一年管理服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18年至2024年期间,均委托浙江 (略) 承担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任务,浙江 (略) 已根据项目要求完成了相关建设,各涉案财物保管部门已按要求将相关涉案财物移交给浙江 (略) 进行保管。且考虑到浙江 (略) 系 (略) 唯一一家集武装守押、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交通服务于一体,具有初、中、高级保安员培训资质的综合性安保服务企业,具有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高安全等级金库可用于存放涉案物品;具有占地面积26亩的停车场所可用于停放涉案车辆;拥有70余辆装备有GPS、车载视频监控的防弹车辆可用于押运相关的涉案物品;具 (略) (略) 区各乡 (略) 络及 (略) ,能确保涉案财物全程安全可靠、风险可控、问题可溯,还可根据需要提供安全、高效的上门送取件服务。
因此,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及项目的专业性,且节约项目成本,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0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 系 人:徐涛涛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略) 20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联 系 人:徐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0-(略)
传 真:0570-(略)
地 址: (略) (略) 2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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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72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