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08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中泽工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浠水县清泉镇
中标(成交)金额:18.8(万元)
综合评分法:80.74(分)
服务类 |
名称: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造价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80日历天(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限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孔焕兵,王亦纯,郭宏祥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05
2、评审地点: (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 (略) 、浠水县公共 (略) 。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与资金支付要求:采购人应加快落实浠水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精神,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 (略) 上进行公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登录:“ (略) (略) ”(http://**: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线上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浠水县审计局
地址:浠水县清 (略) 28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 (略) )
地址: (略) 民之家南三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