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阿鲁2021-062和阿鲁2022-002共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略) :2022AQTDGP05
依据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批复,阿鲁科尔沁 (略) 决定以网上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阿鲁2021-062和阿鲁2022-002共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阿鲁科尔沁旗公 (略) 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无底价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单位:万元、平方米、年
地块 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规划主要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 | ||||||||||||
阿鲁2021-062 | 天 (略) 西天元巷北 | 7570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 < @≤3.84 | ≤ *** | ≥23 | ≤54 | 70 | 402 | 402 | 10 | 必须无偿向阿鲁科尔沁旗住房 (略) 提供住宅回迁安置房1426平方米。 |
阿鲁2022-002 | 天山镇乌力吉沐 (略) 东 | *** .21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0 | ≥35 | ≤45 | 70 | 2578 | 2578 | 30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上述地块。此次挂牌可单独竞买申请,也可联合竞买申请。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地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 *** )进行。
五、时间安排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日历日。
(一)公告时间:2022年3月16日11时至2022年4月5日11时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11时至2022年4月13日11时
(三)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4月5日11时2022年4月15日11时
挂牌期间,遇节假日不停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11时
六、CA数字证书办理
有意竞买竞买者可登 ***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点击“CA在线办理”操作申请企业数字证书或个人数字证书。已办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七、挂牌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办法: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 )”,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须知文件。
八、竞买申请
(一)报名方式
本次土地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请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操作指南”栏目,仔细阅读“网上交易操作流程”。申请人需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浏览器版本不得低于IE10)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 )”网站,点击预申购的资源予以申报。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 (略) 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保证金缴纳指南》,请在首页的菜单栏“资料下载”中下载相关银行对应的《保证金缴纳指南》,并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九、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期限内,可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后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进入询问期,竞买人需在询问期内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本次挂牌出让的预竞得人,系统予以颁发《预成交通知书》。预竞得人经资格确认后,符合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阿鲁科尔沁 (略) (天山镇汉林 (略) 西)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十、资格确认
阿鲁科尔沁旗公 (略) 对预竞得人资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签发《成交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取消其竞得资格。预竞得人接受资格确认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
(一)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资格确认通知书》打印件和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到阿鲁科尔沁旗公 (略) 进行资格确认。
(二)预竞得人也可在系统签发《资格确认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上传至交易系统,阿鲁科尔沁旗公 (略) 在线进行资格确认。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宗地为现状出让,竞得人要按约定时间开发建设,在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竞得人承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要严格按照“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内容执行,并支付相应地块的各项费用。
(三) (略) 阿鲁2021—062地块,必须无偿向阿鲁科尔沁旗住房 (略) 提供住宅回迁安置房1426平方米。
十二、此项目为本单位使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 )操作,如遇特殊情况随时终止公告,敬请各竞买人留意。
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阿鲁科尔沁旗公 (略)
联系人:周慧卿联系电话:0476- ***
财务联系人:林在坡 联系电话:0476- ***
阿鲁科尔沁 (略)
联系人:郭志广 联系电话:0476- ***
阿鲁科尔沁 (略)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