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2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
地 址: (略) 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粉煤灰(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略) 通川区东岳镇兴盛社区六组 | 四川宝 (略) | 成都隆 (略) | 主要建设湿灰渣临时堆场、干燥车间、建生物质热风炉、干燥机、粉磨车间、生物质燃料库、原灰库、成品灰库等,并配套建设办公、用水、用电等设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用。 2.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封闭施工,选用环保型材料,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材料可回收部分外售于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外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运至附近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 2.废气:营运期密闭生产,配套安装除尘、降尘装置,场内道路硬化;食堂配置油烟净化器。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噪声:营运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环保型设备,加强器械维护保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沉淀池泥沙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三防”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略) 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109-*-04-01-*]FGQB-0151号),取得原通川区工商质监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2EA150K)。 |
(略) 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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