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8日拟作出4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9月18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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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港 (略) 银选矿改扩建项目 | (略) | 东港 (略) | 丹东 (略) (略) | 本项 (略) 长安镇三级台村4组,拟将原5万吨铁精粉生产线改建为两条银选厂生产线(车间一为200吨/天,车间二100吨/天,年生产200天,总生产规模300吨/天)。本项目为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银选矿厂,银矿原石 (略) (略) 的赤 (略) (火车及汽车运输)及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的银矿石(为汽车运输), (略) 核工业地 (略) 已出具矿石来源单个核素活度浓度均不超过1贝可/克监测报告。拟对原铁精粉尾矿库进行改造升级,不进行增高扩容(四等库),尾砂种类由原铁矿尾砂变为银矿尾砂,尾砂排放方式由原来的湿式排放变更干式排放,运输拟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至尾矿库(运输距离约1公里),尾矿库剩余库容49.8万m3,剩余服务年限为9.96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尾矿库改造工程(新建尾矿截洪沟、防渗设施、回水池及回水管等设施)、新建银选车间2座、全封闭原料堆存库、事故池(3座,容积分别为350m3、180m3、12m3)、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设施。 | 《关于东港 (略) 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的批复》丹非煤审字〔2023〕7号 | 已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1.废气:银选车间一、车间二各在原矿上料口、一段破碎、二段破碎、振动筛等环节设置集气罩收集系统,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存库定期洒水抑尘,遏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尾矿库分区堆放,采取洒水抑尘、密目网遮盖等措施,遏制尾矿库扬尘。2.废水:浓密溢流水、尾矿脱水废水、化验废水在尾液回收池暂存后回用于磨矿分级工序,不外排;尾矿渗滤水暂存于回水池,部分用于尾矿库洒水抑尘,部分经渗滤水泵回选厂的尾液回收池暂存,回用选矿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对生产车间、尾矿库、原料库、尾液回收池、回水管网、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办公室、配件库等厂区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3.噪声:合理布局,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4.固废:尾矿干排至尾矿库,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外排,废机油、废活性炭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5.环境风险:运营期加强回水系统日常运行时的维护与管理,若发生事故,立即停产,将泄漏在围堰中的浓密水、浸出水与尾液回收池溢流水泵入厂区事故池集中收集,防止风险情况选矿溢流水直接排放。尾矿库设置了库外排水采用截洪沟进行排洪,库内排水采用溢水塔+排水管+排水明渠的方式进行排洪。 |
2 | 铸造废砂循环再生利用项目 | (略) | 丹东强芯再生 (略) | 辽宁中润 (略) | 本项目(凤发改备字〔2022〕50号) (略) 二龙工业园区B区四路,占地面积7531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新建厂房两座,其中厂房一为办公区、备品库等;厂房二为生产区、原料贮存、成品库、一般固废贮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等。拟在厂房二内新建一条铸造废砂自动化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锤式破碎机、振动破碎机、八角筛、焙烧炉、滚筒加热器等。项目建成后,日产熔融陶瓷覆膜砂120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 | 已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1.废气:投料、破碎工序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焙烧、冷却、再生、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加热、混料、破碎、冷却工序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醛、苯酚)经集气罩收集,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凤城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排污水间歇产生,排入凤城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危废暂存库、化粪池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各生产车间、冷却水池、事故池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房设置隔声棉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要求。4.固废:铁屑、除尘器收尘灰、落地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树脂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 |
3 | (略) 十字街镇盛山村采土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略) | (略) 十字街镇盛山村村民委员会 | (略) 环 (略) | 本项 (略) 十字街盛山村十组, (略) 十字街镇盛山村村民委员会决定本项目治理区内采土场损毁土地进行修复治理, (略) 十字街镇盛山村村民委员会决定本项目治理区内采土场损毁土地进行修复治理,编制《 (略) 十字街镇盛山村采土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4年度),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方案》,本项目治理区总顶面积约15848m2,采土场底面积约6673.33㎡,采坑深约33-40m,局部稍深,取土场采掘标高33.20-99.80米,采坑四周为陡峭边坡,坡度一般40°-75°,底部直立。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回填工程,削坡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客土工程等。项目物料运输道路为村内已有道路,整个施工过程在治理区内完成,无临时用地。经测算,回填工程需要填方量*.78m3,采坑回填所用填方材料可选用废石块石、炉渣、碎石、建筑废料、粘性土、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等。项目总投资2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万元。 | 1.废气:施工边界设施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并配套一台洒水车,用于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回填作业采用分层运行方式,控制作业面不大于20m×20m,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回填作业区采取及时推平碾压、配专门洒水车洒水措施降尘,有效遏制扬尘产生。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采坑底部沉积的雨水经沉淀池(12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家旱厕3.噪声:对施工机械进行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减缓噪声影响。4.生态:控制和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当地地表植被带来的影响和破坏,减少水土流失,回填后种植3962株刺槐,复垦绿化,并定期进行养护作业。5.其他要求:回填、削坡、客土等工程所用石方等物料及时施工,不设置临时堆场,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和场地外随意堆放。物料进场前必须对物料进行鉴别核查,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回填要求,否则不得进行回填作业。 | ||
4 | 宽甸丹硼化工厂年产1万吨高硼低碳硼铁冶炼改造项目 | 宽甸县 | 宽甸丹硼化工厂 | 沈阳化大生态 (略) | 本项目位于宽甸满族自治县硼海镇夹皮沟村(最近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硼海镇夹皮沟村,居民2100人,相对厂界距离15m),拟将原年产2.5万t/a硼砂生产线拆除,包括拆除8座竖窑、2座石灰窑以及10t锅炉等设施,在现有厂区内改建为一条年产高硼低碳硼铁1万吨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9630m2厂房1座,设置71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1台(12t)、原料预处理系统、自动化投料系统、硼铁冶炼系统、炉温监控系统、产品精整系统,以及配套建设的机修等辅助工程、原辅材料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 | 宽工信备〔2022〕28号,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予以节能审查备案 | 已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1.废气:原料库均采取全封闭式库房,料场地面全部硬化,原辅材料运输车辆直接驶入封闭式原料库卸货。原料预处理、配料工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冶炼车间整体为微负压操作,冶炼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等)经冶炼炉筒顶部锥形集气罩收集、风机引至重力沉降箱、水冷烟道冷却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脱硫塔脱硫(氢氧化镁法)”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安装在线监测, (略) 局联网。精整破碎工序在封闭式操作间内作业,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未被收集而逸散至冶炼生产车间的烟气,在屋顶罩(尺寸为60m×5m×1.8m,屋顶罩风机风量为*m3/h,风机功率为315Kw,风压4300pa)被进一步收集,并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本项目涉及CO排放,《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未规定CO的排放限值,经类比测算,CO有组织排放浓度7.4mg/m3,排放量为5.32t/a(0.74kg/h),无组织排放量为0.59t/a(0.08kg/h)。2.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防渗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分区防渗,沉淀冷却池、危废贮存库作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房作为一般防渗区。3.噪声:合理厂区布局,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厂房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根据渣铁质量人工分拣,渣铁部分回用,部分外售;除尘器及地面收尘灰全部回用,脱硫渣、检维修产生的废保温材料等检维修垃圾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后收集,交由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4.环境风险:本项目厂区风险源包括原料库及危废贮存库储存的废机油、废液压油,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5.碳排放:参照《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GB/T32151.5-2015),经核算,项目改建后企业综合能耗由13271.94吨标煤/年降低至4549.93吨标煤/年,碳排放总量为77711.05 tCO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