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2024年等保测评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略) 项目概况 2024年等保测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俊安商务园俊新三号楼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等保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元 最高限价:6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在有 (略) 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7.供应商须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须提供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声明函; 9. 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到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俊安商务园俊新三号楼一楼 方式:1、网上报名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63.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2、现场报名办理流程:供应商携带公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审核通过后现场获取;3、文件费汇款凭证;(1)磋商文件:400元。 (2)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收款人:天津 (略) ,汇款帐号:#709,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武清支行,联系电话:022-#,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实际为准,请注 (略) 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缴纳成功后文件费收据将在磋商时统一提供给各单位授权人(特殊情况请在邮件中备注,可先提供文件费收据扫描件)。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俊安商务园俊新三号楼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俊安商务园俊新三号楼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雍阳西道10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俊安商务园俊新三号楼一楼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 电 话:022-# 天津 (略) 202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