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试点县2015年新度镇东宁沟片区建设项目
答
疑
纪
要
项目名称: (略) 区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试点县2015年新度镇东宁沟片区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略) 区新度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略) (略) (盖章)
监督单位: (略) (略) (盖章)
日期: 2016年 2 月
问: (略) 省水利厅 * 日关于《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补充调整有关内容的通知(闽水财[2016]1号)已开始实施,人工费及工程费率相应有了较大提高,本工程为何不 (略) 。
答:一、招标文件第10页“19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第4点 (略) 省水利厅关于颁发《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略) 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 (略) 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闽水计财【2011】98号文)” 更改为“ (略) 省水利厅关于颁发《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略) 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 (略) 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闽水计财【2011】98号文)及 (略) 省水利厅关于《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补充调整有关内容的通知(闽水财[2016]1号)”。
二、招标文件第10页“19.3工程取费说明:
1、人工、材料基础单价:技工55元/工日;普工40元/工日。
2、材料预算价格:参照2015年第12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价》;砼用砂采用天然中粗砂,砂浆用砂采用天然中细砂。
3、取费标准:
根据 (略) 省水利厅(2011年11月)关于颁发《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闽水计财【2011】98号 (略) 取费:
(1)、措施费:建筑工程按3.7%计算,安装工程按4.4%计算。
(2)、间接费:土方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石方开挖工程按直接费的11%计算;土石填筑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模板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混凝土浇筑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钢筋制安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算;钻孔灌浆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锚固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疏浚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算;绿化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算;管道铺设及其他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算;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85%计算。
(3)、利润率按7%计。
(4)、价格调节基金按0.3%计。
(5)、税金按3.413%计。
(6)、临时工程摊销费按2%计,其他费用摊销不计。
(7)、风险费按2%计。”
更改为:“19.3工程取费说明:1、人工、材料基础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技工65元/工日;普工50元/工日。
(2)、材料预算价格:参照2015年第12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价》;砼用砂采用天然中粗砂,砂浆用砂采用天然中细砂。
2、取费标准:
根据 (略) 省水利厅关于《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补充调整有关内容的通知(闽水财[2016]1号)、 (略) 省水利厅(2011年11月)关于颁发《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闽水计财【2011】98号 (略) 取费:
(1)、措施费:建筑工程按4.6%计算,安装工程按5.3%计算。
(2)、间接费:土方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石方开挖工程按直接费的11%计算;土石填筑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模板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混凝土浇筑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钢筋制安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算;钻孔灌浆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锚固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疏浚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算;绿化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算;管道铺设及其他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算;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85%计算。
(3)、利润率按7%计。
(4)、价格调节基金按0.3%计取。
(5)、税金按3.413%计。
(6)、临时工程摊销费按2%计,其他费用摊销不计。
(7)、风险费按2%计。”
三、发布清单编制说明(审)“二、编制依据:2、 (略) 省水利厅关于颁发《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略) 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 (略) 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闽水计财【2011】98号文)”改为“二、编制依据:2、 (略) 省水利厅关于颁发《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略) 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 (略) 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闽水计财【2011】98号文)及 (略) 省水利厅关于《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补充调整有关内容的通知(闽水财[2016]1号)”。
四、发布清单编制说明(审)中“四、工程其他说明:
1、人工、材料基础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技工55元/工日;普工40元/工日。
(2)、材料预算价格:参照2015年第12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价》( (略) 市)。
2、取费标准:
根据 (略) 省水利厅(2011年11月)关于颁发《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闽水计财【2011】98号 (略) 取费:
(1)措施费:建筑工程按3.7%计算,安装工程按4.4%计算。
(2)间接费:土方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石方开挖工程按直接费的11%计算;土石填筑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模板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混凝土浇筑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钢筋制安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算;钻孔灌浆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锚固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疏浚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算;绿化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算;管道铺设及其他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算;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85%计算。
(3)利润率按7%计。
(4)价格调节基金按0.3%计。
(5)税金按3.413%计。
(6)临时工程摊销费按2%计,其他费用摊销在风险费中考虑。
(7)风险费按2%计。”
改为“四、工程其他说明:
1、人工、材料基础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技工65元/工日;普工50元/工日。
(2)、材料预算价格:参照2015年第12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价》;砼用砂采用天然中粗砂,砂浆用砂采用天然中细砂。
2、取费标准:
根据 (略) 省水利厅关于《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补充调整有关内容的通知(闽水财[2016]1号)、 (略) 省水利厅(2011年11月)关于颁发《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闽水计财【2011】98号 (略) 取费:
(1)、措施费:建筑工程按4.6%计算,安装工程按5.3%计算。
(2)、间接费:土方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石方开挖工程按直接费的11%计算;土石填筑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模板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混凝土浇筑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钢筋制安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算;钻孔灌浆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锚固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疏浚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算;绿化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算;管道铺设及其他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算;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85%计算。
(3)、利润率按7%计。
(4)、价格调节基金按0.3%计取。
(5)、税金按3.413%计。
(6)、临时工程摊销费按2%计,其他费用摊销不计。
(7)、风险费按2%计。”
注: (略) 、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纪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