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补充说明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 (略) 森 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1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原县自然资源局以《关 (略)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招 标人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说明内容
1、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时为填空制作,部分内容为参照内容,无法修改,当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出现前后不符的内容时,均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三、投标人信誉情况”中,第6项要求2015年以来,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2015年以来书写或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2020年3月30日以来均可。
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开标,按照远程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关于文件中提到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即可。
4、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即可。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 (略) 宁夏分公司
地 址: 海原县县城 地 址 : (略) 金凤区万达中心B 座
联 系 人 :刘亚珺 联 系 人 :康元春
电 话: * 电 话 :*
深圳 (略) 宁夏分公司
20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