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湖 (略) 年产1.(略)吨半导体抛光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1.(略)吨半导体抛光液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概况:湖 (略) 位于仙桃高新技术产 (略) 新材料产业园, (略) 总占地面积(略).27m2。现状全厂已投资建设项目2个,厂区共建设生产车间2栋(分别为(略)t硅溶胶生产车间、(略)t硅溶胶生产车间), (略) 内建设有一座3000t/ (略) 理站。
本项目建设内容:在 (略) 内新建一栋生产车间,购置反应釜、交换柱、超滤器、储罐等生产设备,建成后预计年产半导体抛光液(略)t。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湖 (略) ;
联系人:郑总;
联系电话:(略)
三、承担环评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中环 (略) ;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7-(略);
联系邮箱:(略)@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截止到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