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科技园市政配套工程”项目
招标补遗(答疑)书——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 (略) 文件作如下修改和澄清:
1、 (略) 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1.4.5计划工期由“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修改为“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
2、 (略) 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1.6.1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由“时间: * 日至 * 日”修改为“时间: * 日至 * 日”;
3、 (略) 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1.6.4投标截止时间由“ * 日09点30分”修改为“ * 日09点30分”;
4、 (略) 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1.7.1开标会时间由“ * 日上午09点30分”修改为“ * 日上午09点30分”;
5、 (略) 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12.1.1投标保证金说明由“在 * 日17时00分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修改为“在 * 日17时00分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6、原资审文件第一点投标资格审查须知中(二)前附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 *** 09:30:00前”更改为“ *** 09:30:00前”;
7、原资审文件第一点投标资格审查须知中(二)前附表审查时间“ *** 09:30:00”更改为“ *** 09:30:00”;
8、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看并重新下载澄清补遗栏中的澄清文件,并按最新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上传,如未能重新下载澄清文件 (略) 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等结果的,由 (略) 承担负责。
招标人: (略) 市 (略) 开发区金 (略)
2017年 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