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0-19
鹿邑县小何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 |||
(略) 鹿邑县城区 | *.67 | ||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孙永健 | ||
89970.48 | 125 | ||
2026-02-28 | |||
改建 | |||
鹿邑县小何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7平方米(约合153.85亩),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0㎡(含:住宅面积*.00㎡、商业建筑面积15070.00㎡、社区服务用房面积598.00㎡、物业管理用房面积690.00㎡、养老设施用房面积505.00㎡),地下建筑面积46200.00㎡,地块建筑密度为24.57%,容积率为1.52,绿地率为35.01%,商业比例9.69%,居住户数1156户,机动车停车位1307个(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151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5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503个,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天然气、消防等工程。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车辆采取尾气净化装置措施后通过尾气净化后排放至空气中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区项目部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三级沉淀池沉淀措施后通过施工区域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 | |||
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过程 (略) 建筑垃圾, (略) 建筑垃圾的处置规定,不得随意弃放,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做好护坡、风场绿化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1)在施工设备选型上,应选用正规厂家、噪声较低的环保型设备。(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3)施工机械封闭使用,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如搅拌机、园锯等)必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降低其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严禁在 22:00~6:00 时间段内施工,特别是噪声较大的基础施工和结构施工阶段;重型运输车夜间严禁使用。 | |||
有环保措施: 在本项目施工和营运期过程中,通过布设水土保持工程和生物措施,使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区原有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减少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恢复和保护道路沿线水土保持设施,加大公路绿化里程,改善项目区现状生态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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