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特勤消防站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3日10:00时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金 (略)
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邮编:*
电话:0598-*
联系人:范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特勤消防站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工程监理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大华 (略) | 54.67万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龙建(福州) (略) | 54.67万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54.67万元 |
4、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7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沪明新村250-1幢负一层(宏宇花园三期)
电话:0598-*
联系人:杜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0598-*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