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民用机场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登记结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徽亳州民用机场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民航华东函[2021]3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亳州机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 (略) 人民政府财政性 (略) 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亳州机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 (略) 。
2.1.2项目名称:安徽亳州民用机场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2.1.3计划工期:约 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航站楼信息集成系统、离港系统、安检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系统工程、弱电桥架管路系统、UPS及弱电配电系统、机房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航班信息显示系统、时钟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内部通信系统、有线通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含机位视频监控)、隐蔽报警子系统、门禁管理系统、通道口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围界安防监控系统、有线通信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企业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企业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国内机场等级4C及以上民用机场民航专业弱电工程的已竣工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3.1.4企业信誉要求:投标登记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 2023-04-18 09:00:00至 2023-04-23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⑤业绩证明材料;⑥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23-04-18 09:00:00至 2023-04-23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3-04-18 09:00:00至 2023-04-23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2 09:00:00,地点为 (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开评标区( (略) 徐汇区云锦路300号,近地铁11号线云锦路地铁站7号口)。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亳州机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远菁 (略) | |
地 址: | (略) 谯城区药都路与希夷大道交叉口交通综合办公楼七楼 | 地 址: | (略) 长宁区虹桥国际机场迎宾二路105号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杨工 | 联 系 人: | 孙工、孙工 | |
电 话: | 0558-* | 电 话: | 021-*转111、101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com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日期:2023-04-04 13:50:52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