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源著)-施工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辉南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源著)-施工
项目编号: JLST-2024-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源著)-施工已获辉发改审批〔2023〕27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县博 (略) ,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辉南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源著)-施工。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略) 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9m2,地上建筑面积#.9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4m2,公共建筑面积2050.66m2,和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沥青行车道5778㎡、人行道1796㎡、场区绿化4968㎡、 (略) 1310m、 (略) 1203m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略) 具体位于东 (略) ,南至新城二街, (略) ,北至新城三街地块。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县级财政自筹解决已落实。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4日,工期334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计划投资:5373.#元。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 (略) 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 (略) 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 (略) 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 (略) 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 (略) 址)】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①2022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略) 场监 (略) ”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及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 (略)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 (略) 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 (略) 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 (略) 。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 (略) 理;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相关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3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单位CA锁。
4.4 本项目须上传电子版文件,采用电子文件与纸质版文件相结合进行评审,在下载文件或制作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性问题,可咨询0435-#。
4.5 此项目如有变化,将在《中国 (略) 》、《吉林省公共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
4.6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转账、支票、保函等其中任何一种形式均可。(在吉林省公 (略) 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略) 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略) (略) 113号( (略) (略) )2楼第1开标室(QQ群号:#),根据现阶段疫情发展情况,为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相关主体的安全和健康,项目开标时,投标人远程对所投项目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得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前10分钟进入QQ群中,在提交信息进入QQ群时,在个 (略) 写明投标项目名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吉林省 (略) 》、《 (略) (略) 》、《吉林省公共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博 (略)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 (略) 8号( (略) 一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略)
地址: (略) 辉南县朝阳镇龙湾朝辉A126 (略)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
监督部门:辉南县建筑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付利
电话:0435-#
八.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
电子邮箱:*@*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 (略)
邮编:#
辉南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5-# 0435-#
邮箱:*@*63.com
地址: (略) 辉南县朝 (略) 南段建筑工程管理中心
邮编:#
2024年11月5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 (略) ,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辉南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源著)-施工
项目编号: JLST-2024-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源著)-施工已获辉发改审批〔2023〕27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县博 (略) ,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辉南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源著)-施工。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略) 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9m2,地上建筑面积#.9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4m2,公共建筑面积2050.66m2,和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沥青行车道5778㎡、人行道1796㎡、场区绿化4968㎡、 (略) 1310m、 (略) 1203m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略) 具体位于东 (略) ,南至新城二街, (略) ,北至新城三街地块。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县级财政自筹解决已落实。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4日,工期334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计划投资:5373.#元。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 (略) 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 (略) 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 (略) 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 (略) 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 (略) 址)】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①2022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略) 场监 (略) ”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及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 (略)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 (略) 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 (略) 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 (略) 。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 (略) 理;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相关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3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单位CA锁。
4.4 本项目须上传电子版文件,采用电子文件与纸质版文件相结合进行评审,在下载文件或制作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性问题,可咨询0435-#。
4.5 此项目如有变化,将在《中国 (略) 》、《吉林省公共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
4.6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转账、支票、保函等其中任何一种形式均可。(在吉林省公 (略) 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略) 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略) (略) 113号( (略) (略) )2楼第1开标室(QQ群号:#),根据现阶段疫情发展情况,为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相关主体的安全和健康,项目开标时,投标人远程对所投项目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得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前10分钟进入QQ群中,在提交信息进入QQ群时,在个 (略) 写明投标项目名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吉林省 (略) 》、《 (略) (略) 》、《吉林省公共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博 (略)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 (略) 8号( (略) 一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略)
地址: (略) 辉南县朝阳镇龙湾朝辉A126 (略)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
监督部门:辉南县建筑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付利
电话:0435-#
八.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
电子邮箱:*@*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 (略)
邮编:#
辉南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5-# 0435-#
邮箱:*@*63.com
地址: (略) 辉南县朝 (略) 南段建筑工程管理中心
邮编:#
2024年11月5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 (略) ,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