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
渝(南岸)建管公告〔2023〕42号
(略) 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联系电话:023-*;023-*。通讯地址: (略) 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1707室,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略) (略) 二期建设项目 | (略) 南岸区通江大道98号 | (略) (略) | 重庆后环环境 (略) | 二期总建筑面积71999.99平方米,包括二期医疗综合楼、感染楼及其附属配套设施。二期建成 (略) 门诊综合楼内急诊科、放射科、体检中心、检验科、介入中心、中心ICU、输血科、病理科、内镜中心、中心手术室、行政办公楼搬迁至二期医疗综合楼,新增静配中心,发热门诊、感染科搬迁至二期感染楼。 (略) 综合楼搬迁后的闲置区域经消毒、清 (略) 其他科室用房,并在负一楼设核医学科。二期医疗综合楼病房床位580张,感染楼病房床位20张。 | ①废气:燃气锅炉燃烧机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消毒池废气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感染楼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检验废气经过滤器过滤处理后和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分别引至二期医疗综合楼裙楼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通风装置。一期食堂餐饮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燃烧锅炉天然气废气按规定设置排放口标志牌。 ②废水:感染楼传染性废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法预处理,实验检验废水采用中和法预处理,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预处理。其他医疗废水和锅炉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与经预处理后的感染楼传染性废水、实验检验废水、食堂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茶园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隔油池、事故池等设施完善标识标牌。 ③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新建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病理性废物送火葬场焚烧处置。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检验室废液、废药品、废活性炭、废紫外消毒灯管、感染楼负压空气系统废滤膜经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盐酸桶由原料厂家回收,少量破损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采用石灰消毒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和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回收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委托专门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
2 |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 | (略) 南岸区鸡冠石镇下窑村 | 重庆水务 (略) |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属扩建性质。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天,扩建后全厂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20万立方米/天,总服务面积147.92平方公里。主体工程包括污水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配套尾水排放系统及污泥处理工程。建设内容为现有厂区内改造现状粗格栅进水泵房、扩建现状中格栅及沉砂池,扩建厂区内新建细格栅及提升泵房、初沉池;其中现有厂区内改扩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中格栅、沉砂池为四期共用,扩建完成后现有厂区设粗格栅(40毫米)4台、中格栅(10毫米)10座、提升泵7台、沉砂池5座;扩建厂区设细格栅(5毫米)4座、初沉池4座;由4条独立的10立方米/天生化处理单元并联设置,包括厌氧段、缺氧段、好氧段及二沉池;深度处理系统包括高效沉淀池(8格)1座、V型滤池(28格)1座、反冲洗废水池(半地下式)1座、紫外消毒池1座、接触消毒池1座;污泥处理系统包括前贮泥池(半地下式)1座、污泥浓缩池6座、后贮泥池1座、污泥脱水机房1座,污泥脱水机房内设6台离心浓缩脱水机(4用2备)。配套建设加药间鼓风机房、再生水泵池、自动控制系统、供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生物滤池4座,用于处理恶臭气体。 | ①废水:做好施工期生活污水、雨季施工地表径流收集和预处理,达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生物滤池、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生产废水与原水一并处理;依次经预处理(格栅+沉砂池等)、二级处理(A2O+二沉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V型滤池+紫外线消毒+次氯酸钠消毒)。 ②废气:中格栅、细格栅、提升泵前池沉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初沉池、贮泥池、污泥浓缩池等加盖密闭或加钢化玻璃罩密闭,设置抽风系统。项目水泵前池、粗格栅井、格栅加盖封闭或加钢化玻璃罩密闭,依托现有工程抽气系统、生物滤池及排气筒(高度5米)排放。通过采取产臭池体密闭、机械通风及生物除臭,污泥定期清运处置,加强周边绿化种植等措施,使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③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建筑隔声或隔音罩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和3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须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栅渣、沉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生物填料、废包装桶(袋)等;栅渣和沉砂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废生物填料产交由设备维护单位回收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在污泥脱水间内暂存后委托第三方环保机构清运处置;废包装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外售资源化利用;除臭系统废生物填料不在厂内暂存,交由设备维护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UV灯管废试剂桶(瓶)、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实验室废液等,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转移活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要求,不得突破总暂存量,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⑤地下水:施工期须在施工场地西侧挖方区石质边坡硬化处理并设置泄水孔、雨水导排沟渠,北侧、东侧、南侧土石边坡自上而下铺设种植土、10厘米厚C25隔水层(防渗系数小于1x10-7厘米/秒);挖填方分区域、分阶段进行,挖方区、临时排水沟、集水池(1850立方米)、废水预处理系统等均采用HDPE膜(1.5毫米,防渗系数小于1x10-12厘米/秒)防渗处理;出露地下水经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100立方米/小时)收集、处理达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新设8处地下水监控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高含磷土分布区采用HDPE膜(1.5毫米,防渗系数小于1X10-12厘米/秒)进行重点防渗;加药间次氯酸钠罐区及围堰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性能应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x10-7厘米/秒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污水及污泥处理池体采取一般防渗,防渗性能应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x10-7厘米/秒粘土层的防渗性能;运营期设置18处地下水监控井(新设10处,8处为施工期地下水监控井),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 》(HJ 1083-2020)等相关要求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
全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