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水利局:
(略) 山水办《关于加 (略) 2018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明水办〔2018〕4号)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闽江上游沙溪流域宁化段(2020年安远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基本同意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宁化县安远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安远镇阁背小流域,涉及安远镇黄塘村、硝坊村、营上村、里坑村、后溪村、增坑村、灵丰山村、东桥村8个行政村。
三、建设内容
(一)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hm2,其中封禁825hm2,坡改梯175hm2,水土保持生态园1处。
(二)结合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1条、水系长度7.0km。主要是主要是实施生态护岸3.452km、护岸修复0.044km、河道清淤4.928km、生态巡查步道0.344km、栈道0.023km、下河台阶2处、堰坝修复1座及生态节点1处等建设内容等内容。
四、建设年限
施工总工期为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
五、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800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其中水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工程)投资为698.71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具体建设内容、投资和措施设计等意见和要求,详见附件与《实施方案》。
(二) (略) 山水办《 (略) 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山水办〔2018〕2号)和《关于下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山水办〔2019〕5号)等有关要求,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抓紧开展财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按序时进度推进,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
(三) (略) 山水办《 (略) 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明山水办〔2018〕3号)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附件:《闽江上游沙溪流域宁化段(2020年安远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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