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地块建设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R*地块建设项目已由 (略) (略) 数据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盛和崇发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北、华丰河两侧。
2.1.2建设规模:400mm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总桩长约5200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498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R*地块建设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3.7 (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7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1月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略) 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通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 (略) |
地 址: |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主楼16楼 | 地 址: |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主楼16楼 |
联 系 人: | 黄工 | 联 系 人: | 陈工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com |
2024 年 12 月25日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略) 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t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t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t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t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见附件A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证。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 |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
2.3.2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t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t方法一;t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0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6 分 ,每上浮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