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津山口福安乡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津山口福安乡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乡县大鲸港镇鲸港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安乡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选 (略) 安乡县大鲸港镇鲸港工业园,总占地面积64433.8m2,建筑面积38620.04m2,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3栋,发酵车间1栋,生产辅房1栋及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工程等,项目外购芥菜、豇豆、辣椒、食用油、食用盐等原辅料,通过清洗、发酵、脱水、炒料、拌料、罐装等工艺从事酱腌菜及调味料生产,年产酱腌菜2万吨,调味料1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防治废水污染。项目产生的原料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锅炉废水经隔油池、调节池处理后与腌制废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安乡城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安乡城西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同时符合安乡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不应超过10.46吨、1.68吨;建设单位加强调节池及污水处理站设备维护,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调节池废水含盐量,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防治废气污染。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布袋除尘设施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炒制油烟和食堂油烟采用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标准限值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车间异味及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加强车间通风、加盖密闭及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项目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总量不应超过2.70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控制总量不应超过0.65吨/年。建设单位采取合理高效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废气治理效果,严格管控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防治噪声污染。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切菜机、斩碎机、风机、泵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车间封闭、隔声降噪等有效措施,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合理安排工作营运时间,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严控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防治固废污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建设固体废物堆放场地,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锅炉灰用于周围农田或林地农肥;不合格产品外售饲料厂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其它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原辅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固体废物乱堆乱放,随意丢弃,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