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 (略) 研究决定,对PVC塑钢围护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PVC塑钢围护栏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 8.#元
采购内容:PVC塑钢围护栏1000米;PVC塑钢围护栏立柱350根
工期(供货时间):按采购人供货计划下达7日内完成发货运输交货
供货地点: (略) (略) 谭家湾镇镇政府旁
采购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略) 注册的供应商, (略) 址http://**)【固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PVC塑钢围护栏1000米;PVC塑钢围护栏立柱350根,货物须满足采购清单要求,生产加工工艺达到相关标准,配件齐全,确保采购人能正常安装使用。
2、按采购人供货计划要求发货,计划下达7日内将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采购人使用,每逾期1天需承担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7天,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已供的货品由供应商自行取回,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合同签订后供应商货物进场时,必须同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可视情况在所有货物中进行检视,若采购人发现货物有破损、规格尺寸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 ,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退货,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且需承担违约金#元。
4、质保期:自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30天。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运输:包含运输及卸货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安装:/
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证金:1000元
付款方式:当批所供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位置,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当批货款。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湖北 (略)
纳税识别号:#0MA489BT80P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46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十堰三堰支行
银行账户:#4174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