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 传真:0912-*
通讯地址:吴堡县宋家 (略) 顺商住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吴堡县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 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东临吴堡县政府及中心广场、南侧临黄河大道、北侧为一道街、西 (略) | 吴堡县城乡 (略) | (略) 雄石峡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住宅楼、住宅配套商业楼,停车场、市场和社区配套的设施,拆除场地原有老旧破建筑约 *.66 平方米(拆除住宅 8438.51平方米,拆除商铺 *.52平方米,拆除办公区983.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39.*元,共计占总投资0.085%。 | 大气环境:(1)控制施工扬尘,在基础施工前,设置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2.5 m,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原辅材料运输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根据天气情况洒水2-4次,减少扬尘;合理安排车辆运输,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防止物料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以减少扬尘产生量;运输砂、石等材料的车辆覆盖篷布,以减少洒落和飞灰;对不能及时回填,临时堆弃场地的土堆、料堆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对堆场用苫布覆盖并定期洒水抑尘;靠近居民点施工时应严格落实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按时洒水抑尘、靠近居民一侧设置围挡,降低对居民点的空气污染;施工现场出现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⑵ 控制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选用560kW以下(含560kW) (略) 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 噪声环境: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是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所采取的措施,求得大家的理解。 水环境: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场地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 (略) (略) ,最近进入吴堡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环境: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建筑垃圾,为一般废物,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综合利用途径为定期外运,用作建筑材料或运到指定地点填埋。如果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转运,将不会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
(略) 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