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 (略) 镇化(机电园)
二期工程施工(二次)更正
各潜在投标人:
灵璧 (略) 镇化(机电园)二期工程施工(二次),项目编号:皖建施招L1-GC *** ,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付款周期: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基础达到±0.00标高后,付合同价的5%;工程竣工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通过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现更正为: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基础达到±0.00标高后,付合同价的5%;主体封顶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通过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 * 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略) 文件 (略) ,以本次更正为准。 (略) 文件发 (略) ,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若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 (略) 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经济开发区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