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平 (略) 铁矿区位于平顺县城南东165°,直距25km的甘化、池后、沙驼一带,行政区划隶属平顺县杏城镇管辖。该矿山属于井工开采矿山,最终开采境界内矿石资源量为68.*t,可采储量为38.*t,矿山服务年限6.07a。
根据本项目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平硐-盲竖井-斜坡道开拓、平硐-斜井开拓、竖井开拓;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采矿法、房柱采矿法。标高范围1607m~1140m。
矿山于2015年开始组建完成,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44.*元。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原批复环评报告书相比,就资源整合后,仅开采一开拓系统,对二、三、四系统直接按照生态修复要求开展修复。
环评批复落实及调查情况
矿山运营过程中产生矿井涌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可回用于矿区降尘;生活污水使用地埋式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率较高,处理后废水可用于矿山周围绿化或降尘用水。
矿山运营中产生的废气量不大,进行无组织排放,不超过大气的自净能力;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于无组织排放源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凿岩工段采用湿式凿岩设备,降低粉尘的产生量;运输车辆产生的粉尘 (略) 硬化、减小运输速度或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小粉尘的产生量。
噪声来源于矿山开采阶段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设备,设备在选型时要考虑选用噪声低、性能好的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使高噪声源尽量远离厂界,凿岩机的气流噪声采用消声器消声,禁止拆开消声器;加强个体防护,噪声环境中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耳塞、头盔等。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不得随意堆放,必须运至设置的废石场堆放,等运营期结束后用于采矿坑的回填 (略) 、加工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勘查, (略) 铁矿截至验收调查阶段,本矿已建场地占地面积为6.43km2,全部为原有占地。本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本工程实施了植被恢复、道路硬化、斜坡防护工程、防洪排导工程等措施,土壤侵蚀得到了有效控制,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已恢复至自然地貌状态。
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由监测结果可知,矿区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与对照点的TSP浓度差值均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限值(1.0mg/m3)。
综上,矿区的除尘、抑尘措施总体有效,起到了降低粉尘污染的作用,并达到了国家标准的要求。
水环境影响调查
据监测结果可知,矿井水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中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处理后生活污水污染物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 (略) 清扫、消防用水水质标准。。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量为1m3/h。各处理站的设备运行负荷均在75%以上,满足验收工况要求,同时满足实际需要。
通过监测结果可知,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验收要求的标准,因此矿区采取的污废水处理措施总体有效。
声环境影响调查
由监测结果可知,矿区厂界的噪声值昼间50.2dB(A)到53.5dB(A)之间,夜间42.4dB(A)到47.5dB(A)之间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区中的标准要求,达标率达到100%。
根据调查,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和要求的噪声治理措施。因此可以看出,针对噪声污染,本项目的降噪措施是有效的。
固体废物
矿山建设期和生产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按环评要求进行了处理和处置。从调查情况看,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未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根据铁矿行业清洁生产指标要求,项目采用同规模矿井较先进、合理的采矿方法,选用同类成熟、可靠的开采设备,同时采用必要的“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措施,目前可处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和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基本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建议企业后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断“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逐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使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我国“十二五”期间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氨氮、SO2和NOx。
由于本项目做饭使用液化气,排放污水类型为生活污水,因此不计入总量控制,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作为绿化或降尘用水,不外排。矿井水用于井下降尘洒水,回用100%,不外排。
环境管理
调查表明,建设单位成立了环境保护专门机构,设专人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形成了从上到下层层有人抓、层层有落实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环境风险
调查表明,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了《平 (略) *吨/年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另《平 (略) *吨/年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组织编制中。
公众意见
本次验收公众意见调查在木头井子发放了100份公参调查表,收回100份,100%的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 (略) 铁矿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通过本次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可知,各项环保设施处理结果达标,处理设施有效。 (略) 均进行了硬化,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置。因此,该工程总体具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建议
(1)针对矿区气候环境特点和生产实际,精心组织设计和施工布置,使矿区发展与环保措施要求紧密衔接,科学合理地组织安排废石场的环境整治,减少了对矿区原有地貌植被的破坏。
(2)加大环境污染源的监测力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行。继续加大对生产作业中产生的扬尘治理。
(3)在生产过程中,加强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