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 (略) 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公里新能源汽车配套电缆技改项目 | (略) 海盐县于 (略) 1号 | (略) | 杭州 (略) | 项目拟投资 3020 万元,在紧邻 (略) 的南侧和北侧各新购一块工业空地(合计新增工业用地5317.2m2,折合7.98亩),新增建筑面积* m2,购置电缆挤出机、屏蔽编织机、强化铠装机、成缆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千米新能源汽车配套电缆的生产能力。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5000 万元,利税*元。项目已报海 (略) 备案(项目代码2402-*-04-01-*)。 | 1、废气治理:本项目挤出废气和油墨调配、滚齿印码废气收集后合并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离地2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本项目电缆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生活污水 (略) 现有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三级 (略) (略) 。 3、 (略) 理: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 (略) 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防治:①对产噪设备进 (略) ,将高噪声源风机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②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做好基础隔振。③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