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8日 17: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 (略) 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业务部)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3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金辉、温岚馨、张俊、张雪丽、果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633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青云路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633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 (略) 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业务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2024-DLGK-C0001-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寻甸县仁德镇青云路4号食堂、凤梧路212号食堂、金所税务分局食堂、先锋税务分局食堂、倘甸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配送食材包含:畜禽、水产、冻品类、调料品类、蔬菜、鸡蛋、水果、副食品类、乳制品类)。
预算金额:1,312,500.00元/年。
最高限价:折扣率:85%(含本数)。
实施范围及地点:寻甸县仁德镇青云路4号食堂、凤梧路212号食堂、金所税务分局食堂、先锋税务分局食堂、倘甸税务分局食堂。
合同履行期限:2年,自2024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业务部)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则不需提供此项)到 (略) ( (略) 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业务部)获取本项目相关资料;②网上获取:*@*q.com邮箱办理公开招标文件获取事宜,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息(备注:专票或普票)。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形式:现金、支付宝或公对公转账,不支持微信和刷卡,售后不退,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开户名称: (略) 开 户 行: (略) 昆明科创园支行 开户账号:8719 0804 3810 101 财务电话:0871-*/*/*-626/625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保证金。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略) 》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址: (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青云路4号
联系方式: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871-*、*-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金辉、温岚馨、张俊、张雪丽、果磊
电 话: 087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