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我公司完成了《贵州江山磷化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贵州江山磷化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黔南州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天文镇白泥坝)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体建设5万吨/年阻燃剂TEP、3万吨/年阻燃剂BDP、2万吨/年阻燃剂TOP、10万吨/年草甘膦及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黔南州瓮安县天文镇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3-*
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南明区晒田坝路1号
联系人:柏工
联系电话:0851-*
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众可对报告书中的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污染治理措施、人群健康等方面提出意见。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
提取码:9r7t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查阅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3-*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瓮安县周边人民群众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_*.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件:*@*ttp://**
信函邮寄地址: (略)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环保与产业管理部
收件人:刘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
贵州 (略)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