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现将李贵中等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事故时间 | 事故简况 | 认定意见 |
宝华镇中心学校 | 李贵中 | 男 | * | 2023年12月20日早上李贵中在上班期间因身体不适,11时许到校办公室与校长请假前往宝华 (略) 就诊,11时40 (略) 手续,21日病情加重 (略) 治疗,在 (略) 途中抢救无效(救护车上)于12月21日12时25分宣布死亡。 | 工伤(十四条第五项) |
南 (略) | 李丽芳 | 女 | * | 2023年3月24日上午11时许李丽芳下班回家吃饭途中在彩云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事故致李丽芳身体多处受伤。 | 工伤(十四条第六项) |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该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南涧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
通讯地址:大理州南涧县南涧镇振兴南路393号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