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厅及民政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X省略会保障厅 | ||
行政区域 | X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月#日 18:21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秀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
采购单位 | X省略会保障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X市X区鼓东路4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田富桔/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X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秀鸿/ ## 、 ## | ||
附件: | |||
附件1 | 定稿.docx |
略有限公司受X省略会保障厅的委托,略厅及民政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0]FJGC[GK] ## )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0]FJGC[GK] ##
项目名称:略厅及民政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联系方式: ## 、 ##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X省略会保障厅
采购单位地址:X市X区鼓东路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富桔/ ##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秀鸿/ ## 、 ##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4.1投标人资格审查:略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略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X福略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书”中证明人声明第3点阐明,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第③点“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略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b.除本增列内容第③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略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c.有效期内的《略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核对X福略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X福略在纸质投标文件资格略分正本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书”为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X福略在投标文件资格略分中未提供符合该“银行资信证明”本行声明第3点阐明的正本,所提供的材料无效。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③略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X福略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中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的要求,X福略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X万略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账户资信证明”略声明第3点阐明,本证明书为正本,仅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对被证明人、证明接受人运用本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第③点“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略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b.除本增列内容第③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略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c.有效期内的《略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核对X万略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X万略在纸质投标文件资格略分正本中提供的“单位账户资信证明”为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X万略在投标文件资格略分中未提供符合该“单位账户资信证明”本行声明第3点阐明的正本,所提供的材料无效。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③略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X万略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中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的要求,X万略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X现代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未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略出具的资信证明、略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中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的要求,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X现代略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4)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X亚略、略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合格。
4.2在资格审查期间,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略投标管理办法》(略公布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的规定,略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略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五、废标/流标日期:2018年#月#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废标日期:2018年#月#日(项目编号:[3500]FJGC[GK] ## )。
2、备案编号:K-CST-GK- ## -B4187-FJGC。
3、略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