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乌鲁 (略) 热泵空调项目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乌鲁 (略) 热泵空调项目系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北侧的城北新区乌鲁 (略) (城北)内,本 (略) 住院楼地下二、三层。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8′38″,东经87°31′34″。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昆 (略)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报告(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乌鲁 (略) 热泵空调项目系统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pdf乌鲁 (略) 热泵空调项目系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