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 (略) 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 (略) )和州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州工 (略) 起草了《楚雄州关于推动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略) 门实际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2年4月15日下午5点前反馈州工 (略) ,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周 杰 李贵来 0878- *** (传真)
邮箱: @@@ q.com
附件:楚雄州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楚雄州工 (略)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