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老碾乡民兴选矿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地 块 编 号 :*,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目标地块”)位于凉山州德昌县永郎镇纸房村,德会高速(老碾河)以北、殷家沟以西、德昌 (略) 以东。根据初查报告把地块分为两个区),项目地理中心坐标为:东E102.*° N27.*° ,占地面积约6819.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略)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0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凉府发〔2017〕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对已经关停的冶炼等行业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 (略) (略) 开展场地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20 (略) (略) 对凉山州疑似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德昌县老碾乡民兴选矿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根据《初步调查报告》结论,其中砷和镍的监测结果高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确定德昌县老碾乡民兴选矿厂地块为污染地块。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德昌县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攀鑫冶金 (略) 开展对德昌县老碾乡民兴选矿厂土壤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我公司于12月,编制完成《德昌县老碾乡民兴选矿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进行了详细调查采样工作,并根据样品分析结果完成了本地块的风险评估工作。调查主要成果如下:
1.详细调查
根据前期调研及现场勘查,将企业场地共划分为2个区域,共计布设土壤采样点位25个(钻孔22个,总进尺188m),采集了84件土壤样品、3件底泥、3件固废,检测了GB36600表1中45项+铬、锰、pH、石油烃等指标。
土壤
本项目场地外4个对照点除砷的背景值较高,其他参数:土壤对照点中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有检出,但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7项挥发性有机物和其余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砷、镉、六价铬、铜、铅、镍、锰、铬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场地内土壤中砷、镍、锌、铬、铜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参数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在前期企业地块污染调查中6个土壤点位存在砷和镍超标,砷超标率 78.57% ,最大超标倍数 117 倍,超标深度达到 8.0m。镍超标率 3.57% ,最大超标倍数 0.82 倍,超标深度达到 3.5m。
风险评估采 (略) 南京土壤研究所开发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2-5-31)软件对地块中超标污染物砷、镍、铜、锌、铬进行风险评估,结果表明企业地块砷和镍为风险不可接受范围。
地表水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共布设5个地表水监测点位,采集5件水样,检测指标为pH、砷、镉、铅、六价铬、铜、镍、汞、锰。检测结果显示:
⑴pH值:所采集点位地表水pH值为6.74-7.25,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6~9范围内。
②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除殷家沟W1、W2、W3三个点的锰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限值外,其余指标均在范围内。
底泥
根据底泥检测结果,殷家沟上游W1处砷、锰、锌较高,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值;中游W2处砷、铜、锰、锌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值;下游W3处砷、铜、锰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
固废
根据GB5085.3鉴别标准判定GF2点的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
地下水
本次共布设4口监测井,其中2口地下水监测井钻探至基岩未见地下水,其他2口地下水监测指标满足14848-2017中Ⅳ类水质要求,且本项目中地下水不涉及饮用。
根据详细调查检测数据结果,地块内存在污染物含量超过筛选值及管制值,需对超标污染物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2、健康风险评估
本次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按照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的6种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进行评估:(1)经口摄入土壤;(2)皮肤接触土壤;(3)吸入土壤颗粒物;(4)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5)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6)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规定的默认参数以及地块实测参数进行计算。
根据风险评估计算得出的超风险污染物控制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2018)第一类用地下中污染物的筛选值,确定该地块中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建议本地块污染物砷的修复目标值为20mg/kg,镍的修复目标值150mg/kg。
为满足开展污染场地修复的需要,同时为制定修复技术方案提供依据。在进行场地修复范围初步估算的同时,需分区考虑各个不同层位的污染面积,以综合确定需要修复的范围。该地块需要管控或修复的面积约为6800m2,修复土壤方量概算为69687m3,综上所述,结合风险评估结果,本地块土壤应开展后续的地块修复工作,在修复完成后方可按地块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联 系 人:吴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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