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 (略) 县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4]42号)要求, (略) 新城区财政局决定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及方式参照《 (略) 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新财[2024] 36号)进行。检查时间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现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的被检查单位及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 (略) 新城区发展改革局
2、 (略) (略) 管理局
3、 (略) 舒山 (略)
(略) 新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