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95A37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应急物资保障中心项目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异议): 吴先生0578-*
中介代理机构:杭州建设 (略)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不足6名全数入围)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1 | (略) | *.00 | 330日历天 | 曾宗龙 | 合格 |
2 | 浙江 (略) | *.00 | 330日历天 | 蒋欣晨 | 合格 |
3 | (略) (略) | *.00 | 330日历天 | 王鹏飞 | 合格 |
4 | 浙江 (略) | *.00 | 330日历天 | 郑少珍 | 合格 |
5 | (略) (略) | *.00 | 330日历天 | 郑移兰 | 合格 |
6 | (略) (略) | *.00 | 330日历天 | 王敏 | 合格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 (略) (略)
2024年9月18日中标候选人公示(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