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5日对 (略) (略) 年产1*吨新型矿山填充剂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吨新型矿山填充剂加工项目 | (略) (略) | 项目建设胶固粉加工车间、办公生活区、原料库、石膏上料斗、粉煤灰筒仓、矿粉上料筒仓、水泥熟料上料筒仓、石灰石粉上料筒仓、成品筒仓等,年产*吨新型矿山填充剂(胶固粉)。 | 白音勿拉镇要尔 (略) (略) 院内 | 内蒙古 (略) | 本工程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情况: 1、废气:①原料库粉尘封闭原料库+洒水抑尘②石膏上料粉尘采用三侧封闭,一侧上料,上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③矿粉、水泥熟料、石灰石粉上料粉尘封闭原料库+洒水抑尘;④粉煤灰筒仓粉尘、矿粉、水泥熟料及石灰石粉上料筒仓粉尘、成品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放;⑤计量秤落料粉尘、胶带输送机落料粉尘:落料处封闭连接;⑥球磨粉尘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①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②生活污水依托办公生活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①各原料上料筒仓除尘器下灰经自带仓顶除尘器收集后振动回落筒仓内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②成品仓除尘器下灰经自带仓顶除尘器收集后振动回落筒仓内作为产品外售;③球磨粉尘布袋除尘器下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④废布袋厂家回收;⑤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