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迎安镇至兴文县 (略) (江安段)水土保持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安县迎安镇至兴文县 (略) (江安段)(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发改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基础〔2020〕3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 (略) (略) (批准机关名称) (略) 交函〔2023〕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安县兴安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发行专项债券和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安县兴安 (略)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安县迎安镇、铁清镇、四面山镇、阳春镇、怡乐镇、留耕镇、夕佳山镇、大井镇、五矿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江安县迎安镇至兴文县 (略) (江安段)K0+000~K71+450,新建段63.91公里,路基宽度为23m;全线共有中隧道1座,共954m,短隧道2座,共997m;全线桥梁5822m,共38座,其中大桥25座,中桥13座,荷载 (略) 一级,路面结构类型为沥 (略) 面。
2.3 计划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并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之日止。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预计服务期60个月 (包含施工阶段36个月,水土保持验收阶段24个月)。
2.4 招标范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相关批复(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要求,负责承担本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扰动土地情况、取土弃渣情况、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以及本项目施工期间增加的其他专项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理工作。
(2)建立水土保持风险排查制度,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检查结果提出预警和整改建议,配合施工监理监督水土保持工程质量以及施工水保行为,编写开工报告。
(3)编制本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施工指南和验收指南,负责组织施工期水土保持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水保措施,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的有效执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服务期内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4)协助委托人会同施工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中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对施工方案中水土保持相关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5)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委托人水土保持对外协调。
(6)参与、协调和配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
(7)协助委托人办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等相关工作。
(8)对现行水土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并在服务期范围内及时更新。
(9)每年承担不少于一次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
2.5 标段划分:水土保持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 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下列业绩: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的结果);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水土保持监理总工程师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4 人员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略) (略) 、中冶 (略) )和施工分包单位存在第3.3(1)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21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01 月 14 日09时00分,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统一登录”-“交易主体”-“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1 月 14 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略) 鼓楼南街101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安县兴安 (略)
地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竹都 (略) 三楼东侧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0831-*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