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达江西余江循环经济产业基 (略) 理厂纳管标准后, (略) (略) 排入江西余江循环经济产业基 (略) 理厂,尾水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信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废气以及配料、搅拌废气。破碎、筛分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 (略) 理后通过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料、搅拌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 (略) 理后通过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固体固废污染防治。该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污泥收集 (略) 处置,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收集后交由供应 (略) 置,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 (略) 理。 (略) 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选用高效低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厂 (略) 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6、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