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略) 市绿色智能公共照明系统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略) 市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法招函﹝ *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 (略) 市包括人民大道(属城市主干道)、世纪大道、 (略) 大道等323条道 (略) LED提升改造,共安装LED路灯44728套,单灯控制器48507套,灯臂改造4473套,配电箱改造416套,设 (略) 及其他辅助施工。
2.3招标控制价:暂定招标控制价为: ¥ *** .00元(最终以相关审批为准)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计划工期:同项目施工工期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要求2013年1 (略) 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有照明工程)施工单项工程建安造价在9500万元(含)以上或监理费在2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要求: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跨市县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 (略) 省 (略) 市同时担任1 个其他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 (略) 省 (略) 市同时担任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筑 (略) (略) 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4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 (略) 在地 (略) 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 (略) 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 * 日起登 * (略) 市公 (略) (www. *** ) (略) 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投标确认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附楼三楼( (略) 市海甸五西路2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建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 (略) 区长滨三路15号楼地 址: (略) 市 (略) 区玉 (略) (略) 7-单元1202房
联 系 人:周工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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